招租公告
一、租賃標的 :
福州市東大路92號華源大廈7層,標識為703的房屋,合計建筑面積為294.34平方米。(本租賃標的現處于對外租賃狀態)
二、出租底價:月租金單價建筑面積每平方米70元。
三、租賃期限、用途、租金支付規定等:
1、租賃期限:2年。
本次出租為承租戶提供半個月免租金裝修期。
2、租賃用途:辦公。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應于每月7日前將當期租金交付到出租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內。
4、租賃履約保證金:租賃履約保證金為二個月的租金,即“押二付一”。
5、租金遞增方式:租賃期間租金不變。
6、有關稅費:租賃過程中產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繳納的各種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如有未明確規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四、承租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能嚴格按照租賃合同約定履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有效續存的境內外法人或分支機構,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五、承租人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承租方對租賃范圍內的房屋按時交納租金和物業費、水、電費等有關費用。
2、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與轉租他方。
3、不得故意損壞房屋及內部設備設施,如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房屋設備設施損壞的應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承租方所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違法或違規的活動。
5、租賃期滿后,承租方保證不得破壞退租前的建筑裝修使用形態,將其無償歸甲方使用,但承租方自行安裝的設備除外;
6、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7、承租方應于與出租方簽訂合同后5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安全補充協議書》,詳情可見《房屋租賃合同》有關條款。
六、招租方式:自行組織公開競價招租。
參加競價者應提供:
1、公司或機構須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自然人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并簽字;
2、報價函加蓋公章或簽字密封;
3、競標保證金41207.60元,未中標的三個工作日無息退還,中標者合同簽訂后轉為履約保證金,若不簽訂合同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高于競標保證金的需補齊余款。(原租戶因已繳納租房履約保證金,如參與本次競價招租無需繳納投標保證金)
競價材料上交時間: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每周期最后一個工作日截止時間為16:30分。
七、公告期限:2024年2月19日—2024年3月8日,信息披露期滿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且不變更信息公告內容的,則延長信息公開期限,每次延長5個工作日。
八、咨詢與監督方式:福建省建筑輕紡設計院有限公司綜合辦公室
聯系人及電話:沈小姐 87557803
監督部門及電話:監察室 875528854
福建省建筑輕紡設計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