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植物提取設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一、項目簡介
福建省輕工業研究所為推進“福建省無患子深加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科技廳授牌)的研究開發工作,計劃采購一套多功能植物提取設備,用于科研中試。情況如下:
1、項目名稱:多功能植物提取設備。
2、招標內容:購置一套多功能植物提取設備,包括設備系統設計、制造、安裝、調試、運行、培訓、資料移交等內容,使該套設備各項技術指標達標并正常運行。
3、交貨期:簽訂合同后45日歷日以內完成調試交付使用。
4、質量標準和服務保障:符合附件招標技術和服務規范的要求。
二、招標方式和原則
1、 招標方式: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2、 招標原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擇優選定供應商。
三、投標人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是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內企業(含合資企業),具備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應是有能力提供招標貨物及安裝維保服務的國內制造商;
3、投標人應保證在本項目中所實施的技術、使用的設備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專利權、商業秘密,否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因此給招標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4、投標人應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確保產品質量滿足設備各項指標的要求。
5、本招標項目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四、投標人提供材料和遞交要求
1、必要材料
①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②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三證合一的不需提供)
③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三證合一的不需提供)
④法定代表人委托書以及法人身份證、被委托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2、附加資料
證明企業實力案例。
所提供的所有資質文件必須真實,且與投標人主體一致,否則在評標時作廢標處理。
2、遞交要求
①投標材料必須工整、規范、統一、清晰,采用A4幅面紙裝訂成冊。
②投標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處應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③投標人應當在本公告明確的遞交截止時間前,將申請材料送達招標方指定地點。逾期遞交的將拒收。
④電報、電話、電傳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3、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21日12:00之前送達開標地點,并交付給招標人;接受郵寄方式提交的投標文件。
郵寄地址:福州市臺江區交通路萬科廣場S5#樓五層
收件人:余水洪
聯系電話:0591-83333873、
投標人郵寄投標文件的,應及時與收件人聯系確認是否收到投標文件。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五、評標
1、開標時間:2018年 8月21日。
2、開標地點:福州市臺江區交通路萬科廣場S5#樓五層。
3、評標人:由福建省輕工業研究所招議標小組負責評標。
4、評標辦法:采取綜合評標辦法,技術部分70%,其他30%。
4、中標通知:根據評標結果公示5天無異議后通知中標方。
六、主要合同條款
條款號 |
內 容 |
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及招標過程中的補充通知和確認函等將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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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標人(甲方)名稱、地址: 投標人(乙方)名稱、地址: 項目現場名稱: |
2 |
技術規格和標準:按甲方要求 |
3 |
交貨方式:貨交現場并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交甲方使用 |
4 |
1.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 1.1合同總價為 元(大寫人民幣 )。 本合同價含設備總價、安裝、調試、設備包裝費、運雜費、現場服務費、稅金及完成本項目工作范圍的一切費用。 2 .付款方式: 2.1預付款(30%)支付: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30%為預付款: 元(大寫人民幣 )。 2.2到貨款(30%)支付:貨物到達甲方項目現場與設備清單數量相符,并收到100%合同總價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賣方合同總價的30%到貨款 元(大寫人民幣 ): 2.3驗收款(30%)支付:設備全部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30%驗收款 元(大寫人民幣 ): 2.4質保金(10%)支付:在全部貨物質量保修期結束且未發生任何質量問題或發生質量問題后乙方采取了買方認可的措施加以完全補救后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質保金 元(大寫人民幣 )。 |
5 |
交貨期:投標人提供自己可確保的交貨期(自然日),隨機資料(合格證、裝箱單、說明書、檢驗報告及圖紙等)視為貨物一部分,隨貨提交。 |
6 |
技術資料: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料 |
7 |
驗收標準:按技術規范。 |
8 |
質量保證:質量保證期為貨物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不少于 12個月。 |
9 |
技術保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工藝流程圖、所采購的設備及其配套情況具有保密義務,并負責采取必要措施,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
10 |
合同糾紛處理:因合同糾紛或與合同有關事宜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11 |
適用法律: 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 |
七、設備進場施工期間的管理
1、在設備進場安裝調試期間,甲乙雙方應指定各階段的負責人便于聯絡和項目管理。
2、在甲方現場,乙方應接受買方的統一管理和必要的監督檢查。
3、乙方應遵守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乙方在甲方場地作業安全措施不力或乙方人員未按規定進入甲方其他場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用水、用電情況:甲方提供安裝現場用水用電接駁點,能夠滿足項目安裝現場人員的用水、用電需要。
5、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進場施工期間按甲方的規定及文明施工要求做好清潔工作,竣工后要拆除設施、清走器材、剩余材料,并負責安裝現場范圍內的清潔工作。
福建省輕工業研究所
2018年8月1日